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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确定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http://www.gxrd.gov.cn    2022年07月28日 20:08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2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重新确定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后的名额分别为:

 

南宁市   51-61名
柳州市   45-51名
桂林市   45-51名
梧州市   45-51名
北海市   41-47名
防城港市  41-47名
钦州市   45-51名
贵港市   45-51名
玉林市   45-51名
百色市   45-51名
贺州市   41-47名
河池市   45-51名
来宾市   41-47名
崇左市   41-47名

 

 

初审:谢欣哲 二审:黄紫红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