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崇左 >文章页

用人大力量推动“非遗”保护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2月14日 11:34      来源:广西人大网

  日前,崇左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决定的出台,表明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题”,中共崇左市委员会重视,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崇左市人民政府及时提出的议案,已经议决,完满“答题”。该决定将为加强崇左市非遗保护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8年9月中下旬,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形成了较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同年10月,主任会议提出,代拟《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草案)》。随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审议意见》。12月,崇左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从重要性、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明确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决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调查、健全名录体系、强化传承保护和加强合理利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宣传力度、增大保护资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崇左市人大常委会 农日东/文)

 

 

初审:林小玉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