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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以明作关于《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和
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
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等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5月24日 17:50      来源:广西人大网

 

  5月24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会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以明作关于《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四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作关于《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南宁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百色市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审查情况的报告。

 

(谢欣哲/图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刘俊宇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