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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献匾出席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1月29日 18:18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献匾率调研组赴广西中医药大学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座谈会,听取我区中医药界各方面专家和代表对草案的意见建议。

 

会议现场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围绕草案有关内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草案中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医师执业范围、壮瑶医药发展、中医药教育、中医养生保健规范、中药质量监管和中医诊所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讨论。调研组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不时围绕有关问题提问,详细了解有关情况,掌握一手资料。

 

卢献匾出席会议并讲话


  卢献匾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是传承、创新、弘扬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国家法治统一,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用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中医药相关地方立法工作,用积极的行动推动中医药法规定在我区落地落细落实,用深厚的民族感情尊重祖先留下的中医药宝贵遗产,用严谨的科学态度评判中医药价值,用辩证的方法促进中西医药共存、互鉴、相融,用必要的特殊举措促进民族医药保护传承发展,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卢献匾要求,要严格实施中医药法,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壮瑶等少数民族医药完全享受中医药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要承认和尊重中医药中各民族医药客观存在的差异,尽可能照顾各民族医药的特殊性,补短板强长板;要注重衔接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中医药内汉族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和执业资格、就业待遇、培训培养的政策标准;要加强中医药包括少数民族医药的教育特别是出版工作,提倡、引导、鼓励学习中医药经典和促进民族医药现代化,严禁歧视、排挤、忽视少数民族医药,让条例充分反映广西各族人民意愿,突出广西特色和民族特点,切实引领广西中医药更好传承、创新、发展。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坚,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何玉庭,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耀革出席会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广西中医药大学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特邀专家及代表参加会议。

 

(谢欣哲/图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刘俊宇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