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入三审阶段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7月23日 17:57      来源:广西人大网

  物业管理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安居乐业,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的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物业管理的要求。为使《条例》符合新的政策、法治环境要求,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并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和二审。
  7月23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与会人员普遍对条例修订草案表示赞同,建议交付常委会表决。
  李拥军委员说,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业主管理、主管部门等都进行了规范,已经比较全面。新的小区租户来自四面八方,对于物业管理不太熟,成立业主委员会、聘用物业公司都是新课题。他建议:实际工作中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加房开公司义务宣传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条例,确保广大住户、租户熟悉条例条款,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程序。李楚委员建议,对物业管理条例要加大宣传,建立示范典型带动机制,让每一个小区都参与进来。
  刘咏梅委员说,我认为一个好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很重要。但目前一些老旧的小区没有留有物业公司用房,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车辆停在一楼路边,地面杂乱,还有些将公共用房变成仓库,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此外,建议借鉴南京、江苏、四川等省份好的做法,对新建小区封闭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
  南宁市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盛祥说,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出台,对我们基层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还有县区级政府来说,是盼望已久的事。物业管理跟业主之间存在矛盾,有一些只能采取协调协商办法来做,效果不明显,往往解决一个问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相信条例的出台,能够帮助解决这些难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审议意见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审议意见

 

(谢欣哲/图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谢欣哲 主审:赵思华主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