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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5月18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http://www.gxrd.gov.cn    2020年05月19日 20:07      来源:广西人大网

  5月18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凤腾山古墓群保护条例》。

  张晓钦副主任说,建议把“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写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我们除了制定营商环境条例,还在制定自贸区条例、开发区条例,为做好衔接,建议在条例中增加鼓励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开区、中外合作园区等在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更高水平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

  赵乐秦副主任认为,我区营商环境逐步向好,特别是近几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牵头具体抓落实,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干部作风越来越务实,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他建议:一是条例要抓好一些问题,比如新官理旧账、先上车后补票等,政策要有连续性。二是国务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比较宽泛,我区的条例要抓好细化,同时注意做好衔接与结合的问题。三是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韩元利委员说,《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审稿作了比较大的修改,比一审稿完善很多。建议今后条例实施过程中,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务环境;另一个是企业的获得感,企业能在广西落得住脚、发展得好才能说明广西的营商环境好。

  许政委员说,这两年,自治区在抓环境保护方面有两项重要而有力的措施:一是抓党政同责,二是抓环境督察整改。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有成效,报告客观。建议政府在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措施和相关标准时,既要考虑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解决,也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长远需要。

  在审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时,叶乐阳委员说,《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亟需出台,通过发挥法律的规范、约束、治理作用,实现更加完善的管理,进一步消除违规充电、不戴头盔等安全隐患,同时对条例不完善的地方可以先施行一段时间后再作修改。周武红委员表示,条例的制定很有必要。条例中有关电动自行车牌照管理、强制报废等措施,有利于逐步控制并减少电动车数量,在依法严格执行条例的同时,更要注重解决根本的核心问题。

 

张晓钦副主任提出审议意见

 

赵乐秦副主任提出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阅材料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围绕议题作解答

 

会议审议现场

 

(黄紫红/图文)

 

 

初审:黄紫红 二审:刘俊宇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