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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11月28日 18:36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9年11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唐咸仅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情况报告,请审查。
  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评估,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区有108个县(市、区)通过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其中9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占全区县(市、区)总数的85%,达到2018年全国85%的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进度要求。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2017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教育、财政、发改等14个部门及各市人民政府的职责,形成了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自治区级统筹、市级指导、县区主责的工作机制。近几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均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对照党中央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进行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对市县政府的督促检查力度,2017年10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对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定期对工作滞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督促各地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作进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自2016年起,全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标准并不断加大投入。2016-2018年,全区用于义务教育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共计1708.04亿元,年均增长约27亿元,平均增长率为4.9%;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共计927.84亿元,其中64%用于义务教育,达到595.08亿元,比2017年增长3.98%,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3个百分点。建立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奖补政策,鼓励地方加大投入。自治区统筹资金,对先行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的县,给予1000万元—2000万元的奖励支持,并按70—90%的资金量提前安排“全面改薄”资金,有力推动了各地统筹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聚焦义务教育短板,着力解决“农村弱、城镇挤”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标准化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2014-2018年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新建学校521所,改扩建学校10000多所,建设校舍面积1737万平方米,采购设备74.83亿元。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比2014年增长了32%,藏书量比2014年增长了128%;全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为91%,多媒体教室比例为90%;全区95%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农村学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在许多农村地区,美丽的校园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二是重点支持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9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全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学教学点合理布局,明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标准。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向54个贫困县倾斜投入,其中2016-2018年共投入90.9亿元支持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9年,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35.9亿元支持贫困县80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57所乡镇及以下新建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其他薄弱学校建设,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三是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目前,全区99.3%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帮助学校开齐开足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中心学校对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四是扩大城镇教育资源,努力消除城镇大班额。坚持按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认真落实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规定,努力保障城镇化快速发展对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专项规划》,明确各地消除大班额时间表、路线图。2019年自治区统筹下达义务教育专项资金66.5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学位20万个。截至目前,全区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为8.6%,比2018年下降了5.6个百分点;超大班额比例为0.12%,比2018年降低了2.8个百分点,如期完成了国家提出的“2018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的目标任务。
  (四)以乡村教师为重点,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全面部署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自治区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队伍建设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队伍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二是健全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考核办法和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和培养培训力度。统一城乡教师编制配置标准,将农村小学教师编制标准从师生比1∶21提高到1∶19,农村初中教师编制标准从1∶16提高到1∶13.5,按此标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教职工编制6.57万个,主要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确保教学基本需求。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支教走教等方式,每年补充中小学教师2万人以上。自2013年起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公费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3000多名,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目前毕业生已达8000多名,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进一步缓解了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难题。2018年,开始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每年招募1000名左右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每年统筹“国培计划”“区培计划”1.5亿元,培训教师10万余人次,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下放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到设区市,推动中小学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对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乡村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五是努力提升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改革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教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国家对全区29个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实施补助基础上,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区111个县(市、区)所有教学点的教师,补助人数从2014年的4.73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0.51万人。从2019年开始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实施偏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和乡镇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2.45万套、公租房6.78万套,解决了11.68万农村教师居住问题。召开教师表彰大会,定期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在乡村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
  (五)坚持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一是狠抓控辍保学。坚持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按照义务教育有保障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一县一策、一校一册、一生一案”,建立贫困学生台帐,精准到人、包干到户,加强日常排查监管,全力以赴打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攻坚战。坚持每年暑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机关干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乡镇、村(居)两委干部包干入户,开展“大动员、大劝返”活动。今年,自治区成立义务教育保障战役指挥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教育保障专责小组等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入读学校,同时确保随迁子女在城镇学校享受“两免一补”。2019年秋季学期,全区61.6万随迁子女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中新入学随迁子女15.1万人,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84%,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连续7年超过80%。三是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坚持“政府主导、普特融合、特教特办、多元发展”原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上学“一人一案”机制,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9月,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02%,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遇到困难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五是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18—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共下达专项资金31.95亿元,补助困难学生335.19万人次。2012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19年累计投入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5.83亿元,惠及学生172万人。
  (六)强化教育督导,推动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2019年,启动实施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的重要依据。督促尚未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推进2018年国家督导评估整改工作,对已经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督导评估但整改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县级政府责任。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试行办法》,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督学进校督导责任,提高督导实效。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中小学校责任督学5900名,基本实现挂牌督导
全覆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保障困难。我区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人口多、底子薄,学生基数大、增长快,教育投入面临较大压力,尽管自治区财政想尽办法努力加大教育投入,连续几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18%左右,但仍无法较好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教育投入总量、普通小学和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虽比上年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不大,均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二)一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义务教育实行“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但有的地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理念树得不牢,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等方面缺乏保障。一些县级政府财力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县(市、区)没有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的县(市、区)未能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或征收的两费未能足额拨付教育;有的县(市、区)不能严格按照10%的比例在土地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并用于教育。还有的县级政府对县域城乡学校缺乏整体规划,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措施不力,一些县(市、区)未能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大班额控制目标,有的县(市、区)未能如期完成本级制定的年度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近几年,虽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义务教育校舍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乡村弱”和“城镇挤”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乡村学校特别是教学点设施设备、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办学水平与城市学校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教育信息化推进滞后。一些城镇地区面临着学校建设用地、学位资源、教师资源紧张的困境,大班额问题还比较突出。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94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不少短板,一些学校的生均教学及教辅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等办学指标不达标。尚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大部分为贫困县和人口大县,教育基础差,办学条件改善难度大。  

  (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仍然艰苦,待遇还不高,职业吸引力不强。有的地方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不健全,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一些地方师资统筹配置不够,乡村义务教育教师缺额较大,特别是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招聘难。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中小学校45周岁以上的教师所占比例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
不充分问题,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大政府教育统筹协调保障力度。切实落实“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动各级政府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各类规划、政策、人才、资金等资源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工作优先安排、教育资金优先拨付、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将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坚持把“义务教育有保障”作为贫困人口退出、贫困县摘帽的硬性要求。完善全区教育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部署推动,加大自治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教育的支持保障力度。引导和促进市县科学调整教育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不断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督促和推动市县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补齐短板,努力扩大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重点改善乡村学校教学、生活、卫生条件和校园文化环境。2020年,计划新建学校92所,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重点支持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全面完成列入义务教育保障战役的薄弱学校建设,80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交付使用,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深入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新增学位4万个,力争将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扎实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压实各级政府控辍保学责任,落实贫困户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安置“一人一案”制度,通过学校劝返、行政督促复学、司法督促复学等方式,确保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户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推进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按照统筹建设的模式推进全区教育一张网建设,指导进度落后的县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实现2020年校校通互联网、班班通多媒体的目标。
  (三)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发展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利用“互联网+”教育,开展同步课堂、专递课堂试点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科学多元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片面以升学率考评学校和教师,突出考查价值导向、条件保障、均衡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社会满意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创建一批教学改革示范区、示范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
  (四)综合施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大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下乡等方式,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中小学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继续实施好特岗教师、全科教师定向培养、“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和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等计划,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向村小、教学点、紧缺薄弱学科倾斜。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加大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力度,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县域内城乡学校中、高级岗位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刚性要求。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五)完善机制,着力加强督导评估工作。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规范督导评估程序,健全监测复查制度,扎实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强化约谈问责,不断提高督导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督促各地加强教育经费使用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指导已经通过国检的县(市、区)做好整改工作,加大对尚未通过国检的县督查督导力度,督促其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在2020年如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同时,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再上台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初审:陈玲玲 二审:谢欣哲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