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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9月27日 09:20      来源:广西人大网

  9月25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
  在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时,肖孟委员说,“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源头是畜禽养殖中的粪土污染。建议在第四十九条中,增加规定加大对畜禽养殖管理力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和养殖户提出明确要求,县乡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和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和设施,接收、处理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养殖业专业户应当依法对染疫病畜禽尸体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在法律责任设置上,对于畜禽养殖的粪污管理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赞成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周武红委员在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建议,首先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其次要加强完善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的建设,其中在地方立法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比如针对南盘江流域的水质保护问题,需要联合贵州省、云南省开展立法调研,就跨省区联合立法工作进行探索。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切实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图为会议审议现场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图为与会人员认真听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图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图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召开分组会议

图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

 

(陈玲玲/图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陈玲玲 主审:孙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