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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9月24日 10:26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9年9月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谢 彬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28日至3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项办理,提出了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于2019年2月份进行第一次反馈。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以“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为目标,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请审议。
  一、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责任跟踪问效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自治区层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主席陈武担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担任常务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晓莉担任副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6个专项推进办公室和6个专责小组,统筹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政策落实中面临的难点问题,督促相关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全区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明确分工,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加大改革政策推进力度。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印发《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分年度提出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政务、建设经营、融资、税费、人力资源、通关、信用、法治等八大环境改善。2019年2月,针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部分指标排位落后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主要针对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交易登记、获得电力、获得信贷以及用水、用气报装等营商环境7项重点指标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办理材料进行优化调整,将2019年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攻坚突破年,深挖优化营商环境影响要素全面推进改革。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大各项改革工作力度,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相关工作、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等4项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工业生产许可改革等,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推行“一门办结、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异地办理”等高效便民政务服务改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推进银行与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线上业务直联,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了即时办结;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
  (三)建立暗访追责机制,定期通报“红黑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暗访调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暗访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方案》,全面建立从自治区到各设区市,覆盖全区范围的暗访工作机制、协调机制、联系机制,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督查通报内容、形式等要求,对促成有关典型案例整改,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评价,印发《2018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对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重点任务涉及30个区直部门的考评设置满意度评价,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对象、企业人士、个体工商户、基层干部群众等进行电话访问,调查内容涉及八大环境的工作成效。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已完成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2019年底前再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目前购买评估服务招投标方案已确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采集、上报、编发和通报力度,实行每周报送工作简报、每月报送月度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信用体系,加强信用建设。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重要文件,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另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下一步将印发全区执行。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试行办法》,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提供了有效途径。二是推进惩戒信息共享。对接国家联合奖惩平台,接入国家红黑名单接口;推动与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加快推进我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环节;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建设。截至8月底,全区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56.11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有2.02万户,相关信息均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全区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6280人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设置“联合惩戒信息公示栏”,集中公示严重失信人信息。三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失信政府机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2018年下发的两批政府失信机构名单,组织各市发展改革委继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六)扎实推进自治区涉企补偿救济机制建设。落实自治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因政府政策变化、规划调整,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为妥善处理企业投资投诉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解决方案,推动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守信践诺,着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构建亲商安商的良好营商氛围。目前该机制已形成送审稿,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关于加大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民众知晓率
  (一)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门户网站等媒介,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图解、广西营商环境调查等形式,对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文件进行了宣传解读,营造了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例如,广西税务局采取“漫灌式”宣传与“滴灌式”辅导相结合、政策宣传与服务措施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定向推送微信微博图文、随手拍等优惠政策宣传作品,将优惠政策内容植入电视机顶盒、电影院、城市地铁等媒介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告知政策利好。通过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新华网等中央主流媒体以及“学习强国”APP等主流媒体报道减税降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登上门、请进门、送入门”三种形式,将网络直播课与纳税人学堂有机结合,分批次、分税种、本地化做好优惠政策辅导和系统操作演示。截至8月底,全区税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累计培训辅导纳税人超450万户次,开展超500场政策答疑、收集意见会,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讲在线直播教学活动9场,直播浏览总点击量达30万余次。
  (二)出台配套文件,避免政策落实“只到膝盖”。2019年,各地各部门先后针对企业开办等7项重点指标出台配套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进行落实,推动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生效,圆满完成百日攻坚任务。目前正在完善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18项重点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市、县三级责任主体在各环节、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三)加强政务服务管理。一是规范政务服务管理。修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2项管理制度。印发《广西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前期意见征求工作,下一步将按程序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二是提升服务效能。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窗口工位隔断升级改造,配备高清真彩LED大屏3块、自助查询机6台、排队取号机6台、自助服务终端机20台等智能设备,提升为群众服务能力。三是提升审批效率。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推行“一门办结、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异地办理、承诺审批”等改革,推动事项办理由原来进多个部门办理向只进政务服务大厅一扇门就能办好转变。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各项攻坚指标的区直、中直牵头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层层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深刻了解政策内涵、改革措施、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把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广西投资促进网站首页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板块,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流程、各涉企部门受理投诉人员的联系方式及各设区市受理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人员的联系方式,建立了“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5月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专门窗口负责投诉受理,多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截止8月底,该平台已受理诉案28件,涉及土地审批、土地招拍挂、优惠政策补贴、拆迁执法、行政审批等方面,目前已办结20件。
  三、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审批效率
  (一)推进“一门办结”,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一张网”。一是推行“一窗受理”,减少办事环节。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推进部门业务从分布串联模式向同步并联模式转变。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优化营商环境7项重点指标领域“一窗受理”在市、县(市、区)两级实现全覆盖,设置“一窗”数量达423个。二是推行“一表申请”,减少办事材料。组织编制“一件事”办事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目前,我区各地已探索编制881个套餐(含同一领域重复累计),大幅减轻了企业和群众提交材料负担。如南宁市推行“全链条审批”,共有190个子事项实现全链条审批,压缩重复材料564项,其中,“卫生类链条审批”模式获选第二届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与实践高峰论坛专题实践分享案。三是推行“异地办理”,减少跑腿次数。8月19日,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开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试点的函》,选取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玉林市、河池市、来宾市等6个设区市作为“同城通办”建设试点,探索积累“异地办理”经验。河池市利用“5G+视联网”技术实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与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远程协同办理,解决了基层办事群众出行难问题。四是推行“承诺审批”,减少审批时限。部分设区市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等领域开展“承诺审批”试点建设,推动项目从先批后建向先建后验转变,压缩审批时限。目前,我区已有南宁、桂林、北海、玉林4个设区市开展了“承诺审批”试点建设。桂林市园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促进投资项目“直接落地”;北海市推行“一单一书一报告”制度,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变成即办件,立等可取。
  (二)推进“一网通办”,信息共享,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更加智能化。一是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分类分步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归集各级各部门电子证照,全区汇集电子证照量2022万条,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化、智能化夯实基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探索无纸化审批,开发了二维码自动生成功能,企业和群众只需自行下载附带二维码的报件材料扫码,线上填报提交材料就能实现网上自动识别、智能审批。二是推行政务信息共享应用。16个自治区单位294个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在一体化平台开通637个数据服务接口,汇聚目录7333条,可共享目录7311条,支撑查询核验110万次,数据共享交换量超过4.7亿条次,推动我区政务信息的广泛应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升级优化现有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初步实现了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自动生成、用地报件自动审核、审核意见及批复文件自动生成等“智慧审批”目标。三是推行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各级各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等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智能审批终端,推动审批智能化、信息化,减少人工审批,提高审批效能。如公安系统实现3大警种17项公安业务全警通办;南宁市打造不动产登记“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助登记办证模式,系统进行信息交互核验和数据智能比对后,自动完成审核、登簿、出证(电子证),全流程不收取纸质材料、无需人工干预。
  (三)推行网上中介超市,简化服务方式。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网上中介超市,着力解决中介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的突出问题,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简化中介服务方式。目前,全区共有梧州、贵港、河池、来宾、北海等5个设区市建成了网上中介超市并投入使用。贵港市2017年底率先设立行政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收费较未成立中介超市前降低20%以上,中介服务效能提升60%。
  (四)扎实推进“354560”改革。优化流程,“多证合一”,压缩办理环节和材料,降低办理成本。目前,7项重点指标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申请材料大幅压缩,优于我区设定的攻坚目标,全面完成百日攻坚行动任务目标。从自治区统计局2019年二季度全区营商环境调查结果看,相对第一季度,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及获得信贷七项指标办理时间最高压缩81%,环节最高压缩62%,材料最高压缩71%,相关指标均优于“354560”改革目标。如企业开办只需一套申请材料,“领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实际用时0.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优于自治区提出的3个工作日要求。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在3个环节内、申请材料在4件以内,办结用时均实现1个工作日内,优于自治区提出的5个工作日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类实现办理环节平均9.5个,办理时间平均32.4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平均25项;核准类实现办理环节平均11个,办理时间39.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37.4项,均优于自治区原定的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完成。另外还有:
  1.获得电力方面。办理环节压缩至2—3个环节,申请材料压缩至2—3份,用电报装时间大部分0.5个工作日。居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1个工作日,优于2个工作日的目标;一般低压用户用电平均接电办理时间1.36个工作日,优于7个工作日的目标;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户平均接电办理时间11.03个工作日,优于20个工作日的目标。
  2.获得用水方面。申请材料平均1份,办理环节2个,平均通水时间为无外线工程1.3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3.21个工作日,优于原定无外线8个工作日、有外线12个工作日的目标。
  3.获得用气方面。申请材料平均0.86份,办理环节平均2.71个,提供方案平均用时为无外线工程2.48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3.28个工作日,优于原定无外线3个工作日、有外线4个工作日的目标。
  4.获得信贷方面。办理环节平均3.64个,申请材料平均3.68项,办理用时平均5.64个工作日,达到原定“468”的目标要求。
  四、关于加强金融创新,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一)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服务。一是开展广西信贷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百千万”工程。“百”即双百亿央行资金撬动;“千”即年度信贷增量达到千亿元;“万”即年度信贷户数增加不低于1万户。通过“百千万”工程引流金融活水对民营、小微企业精准滴灌、定向滴灌。各银行机构按照“百千万”目标要求,制定了年度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工作方案和目标,除村镇银行外共认领目标任务1.66万户、1060亿元。二是建立完善“两台一会”贷款平台。相继推出了统贷统还、助保贷、惠企贷、合作贷、信用组合贷、互联网金融“助融贷”、知识产权质押贷、助贸贷、基金等多种服务企业融资模式,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个性化融资需求。上半年,累计服务企业约900家,累计直接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10亿元。通过平台服务,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累计比例达1∶30,放大了财政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使用效益。
  (二)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目前,辖区21家银行全部参与“银税互动”,搭建“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和直联系统,力争实现线上“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三个全覆盖”。2019年1—8月,我区银税互动贷款累计发放323.96亿元,5.5万余笔,与2018年同比增长333.86%,实现全年目标500亿元的64.79%,所放贷款全部投向民营企业。
  (三)推动“4321”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降低企业担保服务费率。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71号),明确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交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年化再担保费率(含交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0.2%;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交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5%,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年化再担保费率(含交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0.5%。对于“4321”模式担保贷款业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单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30%,其他金融机构单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50%。对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融资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应给予费率或利率优惠;对业务合作积极、运营管理规范、风控能力强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应适当降低或返还再担保费。二是设立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重点支持“千企技改”等四大工程,为全区工业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四)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一是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辖区银行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定价的审批流程、实行单独和更加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将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1—7月新投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6.44%,较2018年4季度下降0.15个百分点,其中大型银行为4.82%,控制在5%的监管目标值以内。二是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辖区银行业科学设置贷款期限,提供中长期信贷产品,并采用“循环贷”“年审贷”等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本年已累计发放小微企业续贷资金156.81亿元。三是持续规范银行服务收费,1—7月辖区银行业共精简、降低服务收费项目约103项,累计减免服务收费6900多万元。
  (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15亿元,全区5个市、71个县(市)、35个区建立或在建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农户信用档案829.8万户,评定信用户582.7万户、信用村7850个、信用乡(镇)657个,创建面分别达到60.53%、55.50%、58.50%;创建信用县4个,创建“三农金融服务室”18154个。全区金融机构向信用农户累放贷款4098亿元,贷款结存余额1860亿元,信用农户有效贷款满足率超过90%。
  (六)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进实现“融资广”。一是贯彻落实2018年中自治区召开的全区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推进会精神,深入组织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培育方案、资本市场“一十百千”行动,组织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银行、券商、私募股权机构等资本市场专家,多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扶,挖掘了光隆科技、飞宇科技、智神信息、三威林产、广西兰科等一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含科创板)。截至8月底,广西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797.96亿元,同比增长52.35%。二是组织开展区、市、县三级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先后举办了2018年工业高质量发展银企对接活动、2019年服务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银企对接系列活动,其中,2019年服务业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银企对接系列活动有115家金融机构共联系对接企业22985家,签约企业19401家,签约授信金额1786亿元,民营企业签约数量占比达97.21%,小微企业签约占比达95.87%,新增客户签约占比达64%。三是设立政府直接股权投资管理引导基金,2018年通过实施直接股权投资,带动企业投资206亿元;2019年起设立1000亿元的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广西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二次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轻工业等。
  五、关于加强要素保障,降低企业成本
  (一)强化用地供给。一是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制定《201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解方案》,明确预留8709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含“双百双新”项目和自治区级储备计划项目)、单独选址基础设施项目、脱贫攻坚项目等项目用地需求。纳入上述范围的北部湾经济区、左右江革命老区、桂林旅游胜地、粤港澳大湾区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自治区保障,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且通过“三级联审”审查的建设项目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此外,下达各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9310亩,由各市统筹保障北部湾经济区、左右江革命老区、桂林旅游胜地、粤港澳大湾区具备用地条件的项目用地需求。截至7月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核销自治区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455亩,切实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用地支撑。二是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目前,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两项任务均已超额完成。其中,批而未供土地盘活1.05万公顷,完成率为193.16%;闲置土地处置1091.15公顷,完成率为166.08%。三是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专项工作。2019年上半年,全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418.09公顷,全年计划盘活1.8万公顷;完成对全区13个国家级和50个自治区级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和升级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体系,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二)继续降低用电成本。一是推进第一、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我区第三批试点项目上报国家,并获批8个项目,实现增量配电业务设区市全覆盖;核定地方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完成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二是出台2019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降低用电成本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全年减负可超16亿元;将大工业电价类别与一般工商业电价类别合并为一个类别,合并后用电分类分为居民用电、农业用电、工商业用电三类,实现工商同价;多措并举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2019年1—7月,我区直接交易成交电量66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7%,涉及电力用户4300多家,同比增长2100多家,覆盖10千伏以上所有工业行业,预计全年可降低用电成本78亿元左右。三是推动各电网企业加强合作,自治区政府与南方电网公司签订新时代全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运作,原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40个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权移交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融合发展。
  (三)降低物流成本。一是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开展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截止2019年7月31日,累计102.93万辆(次)车辆享受该项免费政策,减免车辆通行费859.77万元。停收部分贫困地区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2019年1—7月共有771.36万辆(次)车辆享受该项政策,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7061.21万元。二是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采取措施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实行免费快速通行。2019年1—7月共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151.98万辆(次),减免通行费9.69亿元,占全区通行费收入的8.95%。三是推广高速公路ETC。对安装ETC车辆装置(OBU)并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的ETC用户给予一定幅度无差别基本优惠。2019年1—7月累计通行ETC车辆4206.06万辆(次),共优惠减免车辆通行费1.14亿元。四是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费政策。对进出北部湾经济区3个港口、3个口岸以及西江经济带港口、码头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尺箱、40尺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2019年1—7月减免集装箱运输车辆达25.35万辆(次),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6076.67万元。五是加强路网、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7月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25.5亿元,同比增长10%。高速公路完成投资327.4亿元,同比增长27%;水运项目完成投资23.04亿元,同比增长63%。
  (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一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本级政府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规范了自治区本级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参保地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二是印发了《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至16%,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2018年我区落实降费率和社保补贴政策为企业减负46.09亿元,2019年1—8月,累计为企业减负约45.8亿元,已与2018年全年减负基本持平。
  六、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便利化水平,降低通关成本
  (一)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联系配合机制,应用标准版“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推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电子行政印章、电子行政许可专用章应用工作。
  (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一是推动智能化建设。全力做好海关总署金关二期H986集中审像系统和智能审图系统在广西推广应用。友谊关口岸实施智能化通关系统,以车牌识别取代刷IC卡,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免刷卡智能通关的沿边陆路口岸;边检应用“快捷通”查验系统,货车驶入卡口通道后可通过指纹和人脸识别校验成功后直接放行。二是进一步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进出口环节验核监管证件从86种减至46种,实施30种监管证件联网核查,2019年1—7月,南宁海关进口整体通关时间17.27小时,同期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43.98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2.15小时,同期全国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为4.56小时。三是全面推进“进口提前申报”工作。推进“进口提前申报”、H986集中审像改革、查验管控集约化改革等通关监管改革,监管查验效能显著提升。四是推行“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探索开展进口部分矿产品“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对进境大豆通关放行采用分步处置方式。
  (三)加强信息公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一是全面落实口岸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印发实施《广西口岸提效降费工作方案》,制定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全面推进口岸收费公示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共享。由南宁海关牵头开发建设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关互联互通监管系统是全国第一个由直属海关建设的五省联动的大数据应用系统,已于2019年4月29日上线运行。系统对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包括广西、贵州、重庆、四川、甘肃)的海关监管数据进行整合,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统一协同,实现新通道沿线海关数据实时共享。
  (四)降低通关成本。一是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港口作业费,自2019年4月1日起将货物港务费、引航(移泊)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及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10%、20%和5%,督促各港口经营者适当降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港口作业收费,2019年1—7月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206.19万元。二是推动降低集装箱各环节作业成本。凭祥综合保税区集装箱吊柜费由600元/组调整为550元/组;重庆—北部湾港—新加坡综合物流成本由原来8000元/标箱降至约5000元/标箱;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收费项目最高优惠幅度为42.86%,边贸设施使用费由原来150元/吨降为100元/吨,免收从互市区通关水果边贸设施使用费。
  七、关于细化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探索校企合作联盟,深化产教融合。组织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结盟,构建“政府搭台、校企联盟、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合作机制,帮助企业留住人才。目前已有区内24所院校、34家企业加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沟通机制。二是实施“千村万企”职业培训大行动。2019年,我区启动实施“千村万企”职业培训大行动,充分调动政府、企业、院校、社会等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2019年1—8月,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近28万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4.6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0.7万人,实现就业3.8万人。共有10.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各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三是搭建求职用工信息交换平台。全方位收集高校毕业生求职、企业用工双向信息,编印的2018、2019年《广西部分企业用工信息手册》和《广西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手册》,共收录近0.26万家企业17万多岗位,以及300多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近81万毕业生信息。2019年上半年,通过现场招聘、远程招聘、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渠道累计发布69?81万个就业岗位招聘信息,为37.54万人提供了求职登记服务。
  (二)完善引进人才政策。一是完善特设岗位管理制度。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引进需要,经主管部门核定后,可在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特设岗位不占用原核准岗位数,单列管理,并享受常设岗位相同待遇。目前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已聘人员16人。二是完善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申报条件和程序,优化人才环境,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2019年上半年,有5名引进人才申请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经评审,有3人获得相应正高级职称。三是优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2019年起,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为广西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由同级财政和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的培训和就业补助,学校因此获得的收入,可在二次总量调整的时候,申请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单独核定、台账管理,列入试点单位成本支出项目,不列入、不占用试点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四是继续保障科技人才兼职或创业报酬。科技人才经单位同意,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的,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的,以及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的,除与单位另有约定外,收入由本人支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才兼职及取酬,按有关规定执行。五是人才服务措施更便民。9部门联合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关键要素,提升各地对政策的把握精准度。发布《广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印发《广西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关于落实急需紧缺人才优惠住房政策的通知》,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落实急需紧缺人才优惠住房政策。
  八、关于落实推进人大专题问询的9个问题
  (一)积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三个一”改革部署。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建立全区信息共享“红黑榜”制度,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发布共享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监督考核。推动各市县人民政府建立与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办事需求相适应的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市县人民政府部门自设的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编制“一事通办”清单,推进“一门办结”“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做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异地办理、承诺审批”。按照“提前介入、能快则快”原则,推行容缺受理,编制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的“容缺后补”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行了有益地探索和尝试。推行政务服务“无人超市”,网上中介超市,简化服务方式。
  (二)积极推动政策文件落地实施。制定政策宣传解读方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宣传解读。加大力度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督促政策文件责任分工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政策落地。督促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考评等专责小组,加大对政策文件贯彻落实的督查检查和绩效考评。加大暗访调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暗访工作,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有效解决土地需求与土地供给的矛盾,切实保障项目进得来、快落地。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分别建立由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工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研究出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盘活利用工业低效闲置土地等政策,2019年上半年,全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418.09公顷,全年计划盘活1.8万公顷。建立健全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市县存量土地的盘活情况进行通报。将土地供应和闲置情况纳入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增存挂钩”任务的市县,在安排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时,给予10%用地指标奖励;对不能完成年度盘活任务的市县,核减下一年度20%用地指标,目前,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两项任务均已超额完成。其中,批而未供土地盘活1.05万公顷,完成率为193.16%;闲置土地处置1091.15公顷,完成率为166.08%。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进一步简化申报单证优化流程,降低海铁联运物流成本。一是持续优化通关环境。完成广西国际道路运输服务信息系统单一窗口模块部署上线,实现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进行行车许可证申报功能,实现行车许可证申报、审核及发证各环节的数据上传,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的车辆企业数据通过“单一窗口”与其他管理部门数据共享。深入推进关检融合,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推进关税保证金保险改革,对出入境运输车辆实行“提前申报、预约通关、随到随检”的通关模式,加快推动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积极推广人员、车辆自助通关,推进“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改革,全区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大幅压缩,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凭祥友谊关口岸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通关。二是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港口作业费,截至2019年7月31日,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206.19万元;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费政策,2019年1—7月,减免集装箱运输车辆达25.35万辆(次),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6076.67万元,有效促进我区沿海、内河港口物流协同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用好用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组建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广西交通建设投资基金,为广西工业发展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基金融资渠道。积极发起设立区域性科技创投类子基金,通过探索发起设立区域性科技创投子基金群,上下联动,积极引入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我区企业,设立广西区域性科技创投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引导基金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引导基金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积极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按照梯次培育、多级打造、重点提升的原则,加快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体系。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快解决中介垄断和周期太长问题。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区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着力解决中介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的突出问题,编制全区统一规范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编制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简化中介服务方式,要求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做到“公开服务时限、公开服务收费、公开服务能力、公开服务标准”。目前,全区共有梧州、贵港、河池、来宾、北海等5个设区市建成了网上中介超市并投入使用。南宁、柳州已完成网上中介超市业务培训,拟于近期通知中介机构入驻。贵港市2017年底率先设立行政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收费较未成立中介超市前降低20%以上,中介服务效能提升60%。
  (七)加快解决“照后减证”“准入不准营”问题。企业登记实现“多证合一”“审核合一”,印章刻制取消需经公安机关开具“公章准刻证”,印章治安管理由审批管理模式改为备案模式。新办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获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取消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新办企业信息确认、实名办税、发票领用等共10项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打包”办理,实行涉税事项集中处理,让纳税人“10个事项一次办,多张表单一表填”。另外,提供网上申报、在线支付、邮寄等便捷方式开办企业,实现企业快速营业。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累计推送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信息73.4万条次,其中取消审批368条次,告知承诺9.5万条次,优化准入服务63.8万条次,惠及市场主体达18万户。
  (八)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在承接产业转移上不落后于周边省份。一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本级政府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规范了自治区本级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参保地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二是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至16%,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目前全区各地已按新的降费率政策贯彻执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负担进一步减轻。2018年我区落实降费率和社保补贴政策为企业减负46.09亿元,2019年1—8月,累计为企业减负约45.8亿元,已与2018年全年减负基本持平。
  (九)加快我区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实现“4560”的目标。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合并办理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场前期条件核查等事项。对自治区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优化,将资金证明变为资金承诺,施工图审查仅需审图机构出具的意见,将招标文件备案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大大压缩了办理时限。目前,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类办理环节平均是9.5个,办理时间32.4天,申请材料25项;核准类办理环节平均是11个,办理时间39.3天,申请材料37.4项,均优于自治区原定的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完成。

 

 

初审:陈玲玲 二审:林小玉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