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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提出全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建议

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中小企业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2月07日 16:49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8年12月7日

  今年10月至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在今年11月下旬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全面有效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建议,建议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中小企业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一次较真的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头戏”,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王跃飞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晓钦分别担任第一、第二检查组的组长,先后带队赴来宾、南宁、贺州、梧州市开展检查活动,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和中小企业代表座谈会,同时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8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开展时,正值全国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考察中小企业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检查组所到之处,常委会领导王跃飞、张晓钦带头宣讲,推动各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依法监督”原则,以法律为依据,对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来突出检查重点。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开展随机抽查,深入查找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把重要的法律条款梳理为调查问卷,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业学法用法;不预先规定线路,随机到企业了解情况。


  直面问题不遮掩


  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设区的市和县级政府没有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原有的促进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前几年清理整顿议事协调机构活动中取消后,没有跟进形势需要设立相应的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一些政府和部门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不重视,有的市县政府没有对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仅以工信部门系统内部宣传贯彻取而代之。部分市县政府没有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贯彻实施新法律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一些部门对该法了解不深不透,满足于一知半解,认为该法对本部门职责的规定多是倡导性和原则性要求,刚性不足,是一部“软法”,怠慢一点职责不要紧,进而也怠慢向企业进行普法。
  执法检查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问及对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了解途径时,多数中小企业代表选择“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知道”,选择“通过本地政府部门宣传知道”的不多。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还显示,在“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存在的问题”答题中,选择“缺乏配套的政策文件”的占23.31%,选择“有配套政策文件但可操作性不强、扶持规定难以落实”的占33.97%,选择“政出多门,政府各部门之间政策不一致,标准不统一,实际落实难”的占19.23%,选择“自治区有配套政策,市、县(区)没有细化规定”的占23.71%。此外,多数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汇报材料中,都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内容,监督检查的力度、成效均无反映。


  支招助力法律全面实施


  “要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执法检查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王跃飞反复强调,要逐一对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研究全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各项措施,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法律得到全面实施。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全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6条措施:加强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厘清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减费降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园区设施配套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升级;全面维护好中小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要在学法普法、研究出台配套措施、监督检查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中小企业网等媒体,以领导访谈、专家解读、座谈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扩大法律知晓面及影响力。同时,改进送法“进企业”形式,结合当地实际编写该法律解读材料,提高企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水平。中小企业促进法偏向于纲领性,条文原则性强,对比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更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在财税、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建议我区县级以上政府对财税等方面的法定扶持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我区中小企业聚集且存在问题较多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在谋划明年监督计划时也可以考虑对这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给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及企业家权益维护机制,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加强与各地工商联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沟通合作,协助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帮助中小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要维护好中小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侵犯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应及时绳之以法,让企业家安居乐业。对中小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能一味处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黄世钊/文)

 

 

初审:李珊 二审:林小玉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