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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9月30日 16:27      来源:广西人大网

  9月30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关于修改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接受丁向群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相关10件议案审议结果报告;表决批准了北海市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百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立法工作会议、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几天前,自治区党委批准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健全责任机制,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注重发挥政府依托作用,严格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使制定出来的法规能够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经得起实践和人民的检验;要讲好立法故事,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法律法规,使立法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让依法治国更加深入人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集中传达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图为会议现场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图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表决器进行表决

 

(许丹婷/文 李 珊/图)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