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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7月25日 11:49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8年7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元利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100.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转移性收入3757.62亿元。当年支出合计4067.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转移性支出3212.6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2.68亿元。
  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85.6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转移性收入871.48亿元。当年支出合计967.8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3.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1%;转移性支出844.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8亿元。
  2017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54.66亿元,完成预算的112.6%。当年支出合计327.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0%。当年基金结余27.29亿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382.40亿元。
  2017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6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7亿元,完成预算的89.3%;上级补助收入6.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2.0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3%;补助下级支出1.91亿元,调出资金3.5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5亿元。
  2017年我区发行政府债券总计1716.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36.75亿元,专项债券779.82亿元;自治区本级使用469.96亿元、转贷各市县1246.61亿元。2017年,自治区本级共偿还政府债务340.96亿元。年末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075.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67.41亿元,专项债务408.45亿元。2017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决算数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在决算整理期间对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不影响总支出规模。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预算执行数基本一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指示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优先保障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人大批准的自治区本级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不够完整和细化,对一些重点支出、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绩效情况说明不够充分;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管理仍需加强;部分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投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政府采购管理有待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政府债务风险还需加强管控等。
  自治区审计厅对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重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和国外贷援款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报告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近年来,财政经济委员会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通过修订完善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等,促进了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不断规范。下一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将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进建立覆盖自治区、设区的市、县三级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自治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预算决算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决算编报。预算报告、决算报告要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更好体现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更好落实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要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编制下年度预算时要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因素。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二、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做好我区地方税各项税制改革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快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有效性。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全面清理规范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资金政策,进一步统筹整合同一领域、使用方向相近的专项支出,加快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培植税源力度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持续投入,特别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投入。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不断增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确保持续稳定的税源,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尽快产生效益。用好、用活、用足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投资金,对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投资金的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直投资金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按预算法要求披露政府债务的期限结构、偿还计划和具体使用方向的数据。加强融资平台债务的监督管理,防范或有债务风险。各级政府不得违规提供各种担保或承诺,对违法违规担保行为应给予严肃处理。积极推进债务信息公开,推进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掌握全区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家底。要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标准。加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

 

  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力度,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重点监管使用好脱贫攻坚资金、生态环保资金,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加强对预算绩效的审计监督。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区分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对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核查,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追责和问责,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长效机制。要强化被审计查出问题的主管部门的整改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市县的整改和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初审:谢欣哲 二审:韦宇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