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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会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5月31日 15:57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会

 

  5月31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修改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表决批准了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伟京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已有四个月,常委会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展开,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四分之三是新当选的,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坚持全面系统地学习、坚持正确学习方向、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贯穿始终,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把学习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安排和推进。要坚定宪法自信,保证宪法法律在我区全面正确实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集中学习,听取关于“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辅导报告。


(许丹婷/文 朱 欢/图)

 

 

初审:朱欢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