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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院“执行难”,全国人大代表莫小峰建议

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同时建议中央出台聘用审判辅助人员政策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3月06日 11:19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7年3月6日

  法院“执行难”,法院人员不足,让长期关注法院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莫小峰牵挂于心。
  莫小峰为此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的建议和关于解决司法改革中审判辅助人员来源及相关保障的建议,建议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中央层面出台政策,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她同时建议,中央出台聘用审判辅助人员政策,通过财政预算解决其薪酬问题,从顶层设计上稳定人员,有效解决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建议完善联手惩戒 让“执行难”不再难


  【成效】莫小峰调研了解到,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联合惩戒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广西为例,2016年全年,全区法院共发布失信黑名单41674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5人,引导申请执行人提出刑事自诉 85件次、拘留2182人次、罚款478人次,罚款金额1288.25万元,限制高消费22572人次、限制出入境 6387人次,促使1681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义务,有力地促进了一批老案难案的执结,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得到极大提升。
  【问题】莫小峰认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实践中也反映出现行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仍需完善:部门壁垒、信息孤岛、数据鸿沟现象仍然存在,各社会征信机构、信用惩戒部门等信用信息与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没有完全对接共享;联合惩戒工作的常态化运行还不健全;惩戒领域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深化;惩戒措施的具体实现方式也要进一步完善。
  【建议】莫小峰认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仅仅依靠人民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必须建立和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齐抓共管,不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结合广西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莫小峰建议:
  ——从中央层面出台政策或措施,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覆盖全民的、统一的包含公民各种形式财产和征信情况的社会信用信息基础平台;推进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征信机构以及公安、海关、工商、法院等信用惩戒机关公民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推动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管理组织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相关领域的管理和审批,在管理、审批、工作程序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建立联合惩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信用惩戒委员会等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将解决执行难纳入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评,强力推进。


建议审判辅助人员薪酬高于当地同类用工工资水平


  【问题】莫小峰调研了解到,目前,广西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共有2888人,占全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22.56%。按中央确定的审判辅助人员应占法院总人数46%比例计额,全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应配备5889 人,还需要充实3000余人,如果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配置的比例测算,人员缺口更大。
  目前,全国包括广西在内的各级法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不一,且普遍待遇偏低,存在聘用人员不稳定、流失严重、工作积极性不足,管理难度大等突出问题。以广西法院系统为例,全区法院聘用人员月人均工资仅为2103元,含五险一金月人均工资为2784元,远低于当地同类用工工资。
  【建议】莫小峰认为,审判辅助人员短缺,严重制约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不能增加的情况下,目前主要通过聘任制或社会购买服务形式来解决当前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不足问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已成为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她为此建议:
  ——在编制总量不增的前提下,采取地方调剂的办法,适当增加边疆民族地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
  ——中央层面出台有关聘用审判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聘用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数量,并将聘用审判辅助人员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分预算,由省级或地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审判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要高于当地同类用工工资水平。

 

(黄世钊/文)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