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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2月17日 11:5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7年1月1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原则通过)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重大问题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稳步推进立法进程。在去年审议的基础上,继续审议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等法规案。
  2.制定修改一批法规。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审议一批新的法规案,包括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改)、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税收保障条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抗旱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扶贫开发条例(修改)、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修改)等。
  3.抓紧立法项目调研。组织力量开展自治区自治条例、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安全生产条例、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民宿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民办教育条例等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抓紧制定有关“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建设的法规。
  4.认真审批报批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和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完善立法工作方式。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体制。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科学的方法机制、科学的评价标准,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代表对立法活动的参与。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立法意见建议,加强对各方面意见的综合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发挥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立法专家顾问的作用,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专业支撑。适应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立法工作力量,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6.指导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继续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的统筹协调,指导他们依法行使立法权,选准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培训与工作联系,推动立法机构与立法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解决。
  1.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情况、边境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16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
  3.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对旅游法和自治区旅游条例、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4.加强对重要问题的跟踪监督。强化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对去年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5.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主题,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6.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进行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研究探索审查建议的回复机制。
  7.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坚持组织调研组围绕相关议题深入调研,抓住突出问题,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有关市县人大负责人参加,尤其要重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问题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推动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大监督公开力度,把人大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扩大人大监督影响力。

 

  三、进一步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


  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顺利实现。
  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针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2.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保障自治区国家机关正常运行。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进一步搞好专题调研


  聚焦实施“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突出专题调研重点。开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情况、富硒农业发展情况、城市民族工作情况、贯彻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情况等专题调研。
  2.改进调研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力量,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各级人大的作用,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有关情况,倾听各方意见,把握突出问题,积极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3.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有关问题,提出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及时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工作水平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汇民心、聚民力。
  1.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全面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结合代表的专业背景和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邀请和组织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结合各专工委工作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联系和接待群众,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期盼。
  2.改进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审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代表议案审议与加强立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选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继续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表彰会。
  3.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精心谋划代表专题调研选题,抓好代表专题调研的组织实施,重视代表专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实效。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集中视察,进一步改进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形式,着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
  4.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代表手机报和履职通手机APP应用,为代表履职提供信息化服务。推进基层人大“代表之家”建起来、用起来,召开全区基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现场会。编写基层代表履职故事,开展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宣传,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
  5.做好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换届服务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做好各项筹备服务工作,起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部署要求,协助做好驻桂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
  6.指导开展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学习。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采取各种方式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开展履职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知识,提升全区人大整体履职水平。
  7.协助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认真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相关准备,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继续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六、进一步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


  1.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主动向全国人大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帮助,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认真学习各省区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合作。筹备和承办好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3.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共同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支持和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困难和问题。

 

  七、进一步拓展对外交往渠道


  1.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优势,扩大海外联谊,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广西人大工作成果,宣传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成就,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2.建立健全对外交往机制。逐步建立与外国地方议会、海外侨团的联络信息资料库,建立长效联系机制,邀请与我区建立结对友好城市的地方议会来访交流。

 

  八、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等,使理论学习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新闻宣传。认真总结我区人大工作经验,加强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使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密切与主流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配合协作,继续办好《广西人大》杂志和广西人大网站,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展现人大履职情况,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4.推进常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适合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要求的常委会机关组织和运行机制。组织机关干部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集体参谋和服务班子的能力。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强对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快推进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安排,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明确任务,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同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常委会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初审:谢欣哲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