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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5月23日 15:4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5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武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由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我区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全区职业教育得到了蓬勃发展,职业院校达到了362所(高职34所、中职328所),其中,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5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中职学校32所,全区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了138万人,专任教师3.6万人,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1%,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


  一、关于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做法与成绩。
  1.抓好系统规划,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组织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等30多个政策文件,提出到2020年,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推进产教融合,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四方联动协同的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活力。一是在西部地区率先出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各自职责,明确企业和社会办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二是组建职教集团,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目前全区共建有行业性职教集团27个,参与职业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成员单位达1500多家,覆盖了全区近80%的职业院校。三是成立15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行业在重大政策研究、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置、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电商行指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与乡村生态旅游结合的“乡土·乡韵·乡愁”系列农旅电商活动,商业行指委主动对接行业、企业和区内商贸类院校,将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区域性产业、资本市场深度融合。食品药品行指委协调与指导职业院校与广西泰格瑞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成立“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四是职业教育主动对接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共调整设置210个中职专业、393个高职专业,覆盖中职18个、高职19个专业大类和一、二、三产业领域。立项建设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实训基地”350个,基本覆盖了我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2+3”、“3+2”、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推进课程改革,对接职业标准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我区职教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表现突出,近三年来共获得全国一等奖20项,获中职“文明风采”一等奖371项。在第一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广西共获奖22项,获奖总数位居全国第六,其中,中职获奖率达80%,超出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获奖总数与广东并列全国第一。
  4.推进中高职衔接,优化教育结构。2015年,全区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生4万多人,占当年中职毕业生近25%,普通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1800多人,占当年中职毕业生近2%。高职学生升入本科就读6000多人,占当年高职毕业生近6%。7所高职院校和5所本科高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
  5.深化县级中专综合改革,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进一步深化县级中专改革。2015年,县级中专全日制招生4.3万人,同比增长12%,比实施改革前的2013年增长26%,占全区中职全日制招生总数的24%。
  6.开展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切实改善民生。全力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过去五年,自治区共资助学生超过245万人次,还专门面向百色、河池等革命老区的孩子们开设“巾帼励志班”、“百川励志班”、“博世励志班”等,实现了“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在“十三五”期间,将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实施“励志圆梦”计划,五年拟设立励志圆梦班640个,招生3万多人入读中职,免费上学、充分就业。此外,职业学校面向行业、企事业和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农民工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累计培训1000万人次。
  7.扩大职业教育开放合作,积极服务自治区走出去战略。一是持续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2012—2015年成功举办了3届“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东盟国家参展职业院校达到74所,广西和东盟各国近200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桂林旅游学院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建设“桂洛酒店管理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德国采埃孚(ZF)集团进行合作办学。二是深化与香港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成立桂港现代职业教育中心。三是大力发展边境职业教育。加强边境县的职业学校建设,扩大边境县职业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规模,扩大边境县职业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四是实施“职业教育伴随企业走出去”行动。近10所高职院校和若干所中职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伴随企业走出国门,帮助东盟国家发展产业、发展职业教育。在2016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在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中,特别提到“柳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上汽通用五菱在印度尼西亚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8.以“双师型”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县级中专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中职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中职学校培养符合需求的专业课教师。2015年共录取高职专升本师范生404名,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招录培养免费师范生50名。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补充了一批专业课教师。二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组织实施中职教师国培、区培计划、名师培养工程、校长领航工程等计划项目,2015年培训中职教师2000余名,资助中职学校特聘200名能工巧匠,资助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200名到企业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践。三是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体系,启动中职“双师型”教师认证试点,首次认定662名“双师型”教师,通过率为82.6%,试点工作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职业教育投入不足。根据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尽管近年来广西职业教育财政支出幅度有一定增长,但与全国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201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平均水平为9128.83元,广西仅为6978.79元,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全国高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平均水平为10147.61元,广西仅为9282.78元,在全国排名第23位,在少数民族自治区排名倒数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仍很薄弱,高等职业教育历史欠债较重。
  2.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有待于优化。目前,广西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和桂林,区域布局和发展不平衡。部分学校办学定位不准,盲目追求提升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另外,还存在专业重复设置和同质化现象,比如,中职学校中的59.1%设置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高职院校中的73.7%有设置“物流管理”专业。
  3.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待于加强。一是数量不足。2015年,全国中职学校生师比为20.47∶1,我区中职学校的生师比为36.5∶1,全国高职院校生师比为19∶1,我区高职院校生师比为23∶1。二是“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2015年,我区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为41.46%,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为38%,与我区职教发展文件提出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的要求差距较大。三是专业教师“流入”渠道不畅,高技能教师缺乏。四是职业院校教师待遇不高,对高技能人才缺乏吸引力。
  4.职业教育培训体制有待于理顺。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部门都有培训项目和培训资金,职业培训由多个部门管理,培训组织较为分散,部分地方出现培训对象重复参加培训的情况。


  二、落实职业教育专题询问有关建议的情况


  2015年5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我区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并提出结构调整、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多元投入、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的审议建议。针对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给予落实。
  (一)关于推进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升级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职业院校布局与专业调整,继续推进和完善500个对应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和新型产业的特色专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的全覆盖,并拓宽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扶贫富民、边境安全等方面的功能。二是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订工作机制。农业、人社、商务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电子商务进万村”计划,开展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人员培训。三是正式实施《广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建立农业等15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新增14个职业教育集团,继续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四是统筹普职协调发展,2015年、2016年每年投入2个亿支持县级中专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把县级中专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解决县级中专发展中的资源紧缺与闲置等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县级中专已有资源,实施扶贫富民工程。
  (二)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支持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大学等高校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开展中职教师系列和县级中专师资培训。二是开展政府、培训院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四位一体的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落实职业院校教师进企业实践的制度,在高职教师的职称评聘条件中增加企业实践经历的硬性要求。三是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优质资源,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继续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每年定向培养50名职教师资。
  (三)关于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立交桥”。改革中职、高职招生考试制度,中职升高职和本科、高职升本科的渠道更加通畅。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加强对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的指导,鼓励企业关键工种、关键岗位设立“首席技工”“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职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高技能人才薪酬。三是引导职业院校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岗位规范,及时更新专业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四)关于增加职业教育投入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地政府保障财政教育支出,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保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达12000元的标准。二是深化职业教育项目库建设,统筹安排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现代职业教育相关资金,推进实施职业教育重点工程。三是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继续统筹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民办教育资金,2016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22所民办职业学校建设经费补助。
  (五)关于加大宣传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意义,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举办2016年广西职业教育活动周,自治区领导出席活动周启动仪式,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重视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五年来,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96%以上,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91%以上。2015年,3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毕业生可选择的就业岗位数均值为2.71个,毕业生月薪从2013年的1554元增加到2015年的2168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0%。


  三、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措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2016年4月对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我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举措:
  (一)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1.完善投入机制。一是自治区本级认真落实2015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督促市县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努力实现市属(含城区)、县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00元、500元;市属高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生每年700元的目标。二是财政厅、教育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15〕188号),进一步提高高职生均拨款水平。根据全区总体目标和各地财力状况,自治区确定2016年各市级财政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安排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不含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应当不低于6500元,2017年不低于8000元目标。同时,结合广西高校投入机制改革政策,建立生均拨款考核和奖补制度。三是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突出投入重点,减少碎片化投入。自治区制定《广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突出投入重点提供政策保障。
  2.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15年,全区职业教育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78.65亿元,比2014年的47.4亿元,增加31.25亿元,增长65.93%,高于同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47个百分点。除保障职业学校正常运转外,自治区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从支持高职院校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建设中高职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项目、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资助等方面,加快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步伐,促进我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3.突出财政资金投入重点。2015年,自治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对项目资金属于同类的进行资金合并,筹措中央和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36.64亿元,紧紧围绕职业教育发展10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薄弱环节,筹措就业专项资金8.73亿元,支持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政策,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2016年,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0.1亿元,支持民办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4.明确职业教育投入责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4〕11号)精神,自治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强化设区市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投入责任,办好区域内职业教育;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基础教育投入责任,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好投入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2014年起,自治区实施县级中专综合改革工作,2014—2017年每年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助我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
  (二)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职业教育发展规律,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一是调整完善职业院校的区域布局,推动每县办好1所新型中等专业学校,各设区市统筹办好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至少设立1所高职院校,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1所应用型本科院校。未来五年里,自治区重点建设100所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20所示范特色高等职业院校、6所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示范校,重点培育10所优势突出的职业院校改革创新、跻身国内同类院校一流行列。二是实施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对接市场需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要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三是优化专业布局。紧密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广西“国际大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三大定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以及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战略等,统筹全区专业设置,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区域间专业发展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与国家、自治区战略相适应的专业布局。四是建设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重点支持建成500个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课程教学与条件支撑相匹配、社会服务能力强、示范引领、国内领先的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
  (三)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核定编制标准。我区的事业编制基数总体偏小,在当前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下,目前已出台的各类编制标准(含高等院校及中职学校的编制标准)均难以执行,据初步测算,自治区本级职业院校编制缺口约为2.1万名,其中自治区本级高职院校编制缺口约1.8万名,约占自治区本级高职院校编制总数的60%;自治区本级中职学校编制缺口约为3000名,约占自治区本级中职学校编制总数的25%。此外,在实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前提下,市县能够调剂用于职业院校的编制也非常有限。下一步,我区将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尽快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并及时按标准核定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解决高职院校教师不足问题。二是充分盘活自治区本级现有编制资源,适当增核自治区本级一些发展较快、教师明显不足的中职学校人员编制,缓解中职学校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三是对高职院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含海外知名高校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继续实行特殊的人才引进编制使用政策,即在学校已满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先进后出、自然减员方式解决。四是继续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指导市县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范围内,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的人员编制。
  2.落实非实名编制度。目前,我区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桂编发〔2009〕3号)关于非实名编制占学校人员编制的25%—35%比例的规定,指导和要求市县对中职学校非实名编制进行核定,但仍有部分市县尚未落实到位,主要原因是财政补贴标准较低,难以聘请到社会上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没能有效地使用已经核定的非实名编制。下一步,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非实名编制相关的经费配套政策,推动非实名编制的使用真正满足中职学校灵活用人的需要。
  3.完善教师招聘管理制度。鉴于我区职业院校编制紧缺,编制办对自治区本级职业院校编制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管理。根据当前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驻邕职业院校使用事业编制招录人员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但为适应职业院校引进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对实习指导教师、美容美发、烹饪、汽车维修、制冷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职称较高的紧缺专业教师及非驻邕职业院校等,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少数情况较特殊的可放宽到中职学历。对中职学校非实名编制的使用,不作条件限制,由学校根据办学需要自行聘用,不办理入编手续。下一步,将积极推进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着力破除专业教师“流入”职业院校的政策性障碍,对符合进入条件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及时做好编制使用相关工作。
  4.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自治区建立健全高校与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高层次双师型教师的新机制。继续实施中职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县级中职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县级中职学校补充一批专业课教师。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
  5.完善绩效工资管理机制。一是指导和支持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二是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三是改进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四是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德育、教学、科研、培训及学校管理等工作的奖励机制。
  (四)加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能直接授予,必须参加“五统一”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我区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均可按要求向我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同时,我区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群体,自治区财政厅专门出台了《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针对全国均存在的部分新职业(工种)鉴定内容滞后的问题,我区已加大工作力度,组建广西专家队伍,在自治区权限内调整和增加适应我区行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鉴定试题。
  (五)统筹职业培训资源。
  由于国家部委培训政策不统一、各部门的培训资金来源渠道不一等原因,我区与其他省份一样也存在着职业培训各部门各管一摊缺乏统筹的问题。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应的职业培训统筹办法,自治区层面将积极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对职业培训进行合理统筹,通过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等方式,推进职业培训改革。
  (六)强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    
  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与创新、经费投入、普职比例、办学条件保障等方面开展督导,对设区市政府职业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和政策性投入进行审计。强化督导审计及结果运用,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

 

 

初审:傅小栩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