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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殿龙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2月09日 09:45      来源:新华网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国内外形势纷繁复杂,我区法院工作面临严峻挑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区各级法院干警,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公正司法不松劲,维护民生不懈怠,为广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边疆巩固安宁、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4年,全区各级法院受理案件353448件,结案312807件,同比分别上升13.04%、10.7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9.37%,生效裁判正确率达99.83%,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取得好成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纪检监察、代表委员联络、新闻宣传等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广大干警正风肃纪,文明规范执法,勇于创先争优,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岑溪市人民法院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有129个集体、97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广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区各级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35868件,审结33567件,判处罪犯42994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依法审结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98件、判处375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5254件、判处6009人,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31件、判处1019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非监禁刑教育改造功能,对8372名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强化案件风险评估、研判,全年没有发生因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一年来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660件,审结190403件,盘活融通涉诉资产449.52亿元。妥善审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企业改制、融资开发等纠纷,服务重大项目和城镇化建设。审慎审理企业与金融机构系列借款纠纷案,及时预警,防范地区性金融风险,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依法打击传销、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案件,指导企业完善经营风险防范机制,保护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依法妥善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72件。成功承办2014年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发表《南宁声明》,是2009年以来广西涉外司法交流活动中规格最高、影响最大的一次,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590件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助推海洋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63件,办结涉港澳台送达、取证等司法事务548件,促进两岸四地经贸文化交流与发展。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331件,审结4663件,同比分别增长40.81%、39.99%。发布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区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发布国家赔偿司法审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努力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来宾市政府出台支持行政诉讼的五项制度,妥善化解“官民”纠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建设。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达100%,帮助教育他们回归社会,全区未成年罪犯人数连续三年下降。与各级妇联共建妇女儿童维权岗365个,建岗以来审结相关案件194434件,依法审理“6·8”特大跨国拐卖婴幼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维护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综治维稳,深入开展和谐在基层、“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上思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连年下降,全县有779个自然屯成为无诉讼村屯。开展法律“六进”、以案说法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应用网络新媒体创新法制宣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八桂法苑”获2014年度全国十大司法系统微博奖。
 
  二、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追求,强化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将司法公正落到实处。
 
  加强审判管理。坚持严格、科学、规范、精细管理,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法院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审判流程节点监控,数据信息实时生成,确保案件审理底数清、情况明、能管控,实现了从粗放到集约、模糊到精细、分散到系统的转变,有效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
 
  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透明保廉洁,推进立案、庭审、听证、执行、文书、审务公开常态化。把自觉接受监督贯穿法院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审判执行日常工作中,对社会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阳光评议案件、现场监督执行,参与人数达15907人次。扩大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人民陪审员达4271名,参审一审案件59976件。推行网上同步竞价,阳光拍卖2670宗,成交金额39.32亿元。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经验载入《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年度报告》蓝皮书。
 
  规范司法行为。坚持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规范量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冤假错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依法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规范庭审活动,评查案件庭审11183个;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复查案件74331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转变执行作风,整治消极执行和作风不端等问题,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执行行为,执行案件数据补录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任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民生民利
 
  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期待。
 
  强化涉民生案件审理执行。准确把握民生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依法公正审理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住房买卖等涉民生案件81013件,审结73888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8294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9491件、执行到位金额3.07亿元。田林县人民法院为7000多户蔗农和500多名糖业公司职工追回被拖欠两年多的甘蔗款和工资6500多万元,维护蔗农和职工合法权益。
 
  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抓好源头治理,切实提高一、二审案件质量和初信初访化解率,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推行诉访分离,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加强判后回访、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办交办的648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切实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全年处理来信来访13384件(人)次,同比下降7.82%,继续保持全国涉诉进京访量最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一。
 
  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推广诉讼引导、预约立案、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开庭、电子签章等,方便群众诉讼。基层法院根据点多面广、山高路远实际,因地制宜把法庭开到社区、村屯、渔场,发放法官联系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减少群众诉累。凤山县人民法院推行“五位一体”巡回审判,民商事案件就地化解率达68%。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信访人、申请执行人依法给予救助,缓、减、免诉讼费5608.56万元,同比增长71.98%,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创造出具有广西特色和全局意义的典型经验。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广西作为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试点省份,肩负重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突破口,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部门参与、人民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工作“广西模式”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建成信息查询、远程视频指挥等六大系统,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26个部门和22家商业银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覆盖全广西、与全国联网,打造24小时在线网上执行局。全年执行指挥中心向联动单位发送查询请求1383976条,收到反馈信息1043468条,查询到资金66.22亿元。利用各种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052名,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13685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入境、贷款、置产、投资、招投标等信用惩戒措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让“老赖”无处可逃。全年共执结案件50488件、金额166.4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2.72%、92.68%,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有效提升执行效率和当事人满意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执行局局长梁梅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建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最高人民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突破口,并选定广西为司法公开改革试点的七个高级人民法院之一。全区各级法院抓住机遇,不辱使命,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打造覆盖全区129个法院的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开放透明、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全程留痕,准确、全面反映案件质量和法官业绩。建成413个科技法庭,所有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接受社会评判监督。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发布案件信息254772件、开庭公告22740份,公布裁判文书154412份,直播庭审47609件。对各方争议大的民商事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阳光评议”、发表意见,将司法活动晒在阳光下,确保公平公正。
 
  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案件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在全区各级法院推广田林县人民法院开展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国试点改革成功经验,与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构建“内外联动、上下互动、全程协作、多层多向、无缝对接”的联动司法工作网络,有效整合资源,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横县人民法院开展的刑事和解司法联动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当事人服判息诉率100%,实现了零上诉、零上访。
 
  探索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科学定位三级法院功能,强化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职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整审判部门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解决职能交叉、指导弱化等问题。推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调整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推行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减少押解风险,降低司法成本。
 
  五、坚持固本强基,打造过硬队伍
 
  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夯实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组织全区各级法院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活动,坚定法治信仰,打牢干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全区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66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连续五年获得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生活创新优秀组织奖”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等奖。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探索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开展岗位大练兵、全员大培训和法官教法官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9期、培训6052人次,“法官讲坛”8期、受训36000多人次,完成基层法官轮训任务。开展优秀示范庭审、裁判文书、办案能手等岗位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广大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科技信息化应用等能力。加强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举办研讨交流活动,促进审判工作开展,全区各级法院有59篇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在全区各级法院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等专项整治,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着力解决“六难三案”等问题,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推行案件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执法监督员。出台错案问责办法,加大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害群之马。全年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件23人。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人、财、物向基层倾斜,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528名新招录人员和定向培养生39名优先充实到基层,着力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突出矛盾。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监督指导,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推进监督联络工作常态化。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审理向人大报告制度,专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各级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整改落实。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及时反馈。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健全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监督机制,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听证案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反馈。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设立院长电子信箱、给大法官留言栏目和举报电话,公布全区三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名单,定期举行发布会,通报法院工作和重点案件审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广西法院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辛勤工作、努力拼搏的结果。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法办案压力增大;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审判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基层物质装备保障还不适应审判、执行需要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依靠各方力量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暴恐”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广西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下功夫。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务求取得实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三是在努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在全区各级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年”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审判和执行的公平正义。
 
  四是在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是在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关注基层、关心基层、关爱基层,激发基层生机活力,发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