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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3月27日 00:18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
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组
(2014年3月25日)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为配合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带队,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赴南宁、百色、柳州、贺州等市县就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和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考察,到村屯、农户与农民、村干部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促农增收的意见和建议。2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增收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201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9号),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随后还印发了《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促进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区各市、县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围绕《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把实施农民纯收入倍增计划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来抓,克难攻坚,多措并举,积极制定落实各项助农增收措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开局良好。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全面展开
  各市、县党委、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制定了本地区落实《通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任务和措施,狠抓落实。如南宁市印发了《2013年南宁市农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土地流转;百色市出台了《关于加快促农增收的决定》和《关于加快促农增收的实施意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突出了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桂林市制定了《桂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强化了责任,突出了重点;钦州市制定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的意见》,明确了发展方略。等等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有力推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6791元,同比增长13.0%。收入渠道多元化,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各项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
  1.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平稳增长。据统计,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420元,占纯收入比重50.36%。一是在种植业方面,去年全区粮食总产突破300亿斤大关,比上年增长2.5%;糖料蔗产量7600万吨,同比增长3.5%;水果总产量1100万吨,同比增长9.1%;蔬菜总产量2400万吨;桑蚕总产量32万吨,同比增长2.5%;食用菌、中药材、茶叶、木薯等其他产业也有一定幅度增长。去年水果、蔬菜和蚕茧价格普遍上涨,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二是在养殖业方面,去年全区肉类总产量402万吨,水产品总产量322.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2%和6.3%。如柳州市通过实施“倍增计划十大产业工程”辐射和直接带动近10万农户优化产业结构,受益农户人均收入增加500元以上。
  2.就业创业有新进展,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712元,占纯收入比重39.9%。一是农村劳动力培训投入力度得到加大。全年投入培训资金2.75亿元,开展“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渔民转产转业培训、水库移民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贫困家庭子女学历教育培训等。二是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全年全区人社系统开展各项就业技能培训23.65万人,实现就业16.27万人。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扩大。全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82.68万人次。如宾阳县去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推进“内引外联”的劳务对接机制的建设,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43万人,同时,全县回乡创办、兴办各类企业和经济实体396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万多人,培育出黎塘镇种植致富能手李树奎等4位创业带头人。
  3.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农民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588元,同比增长24.2%。一是我区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种粮、良种、农资、农机具、能繁母猪、造林、森林生态效益等各项补贴政策,农民生产补贴收入有所增加。二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中央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74元提高到84元,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行政村农民生活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6元。
  4.产权制度逐渐完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71元,同比增长30.7%。一是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取得新进展。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发证面积2078.1万公顷,发证面积和发证率排全国前列,为我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初步展开。在田东等六个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在象州县开展“整乡推进”试点;在玉林市湘汉村开展“六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取得新成效,全年全区土地流转率超过16%。四是农村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有新进展。全区林权抵押贷款余额60亿元,森林保险覆盖率达11%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入社林地面积178万亩。
  (三)环境条件不断优化,农民增收后劲增强
  1.各项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在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整治方面,全年共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66.5万公顷,完成34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建设、生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林业生态工程等各项建设取得好成效,全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6.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02.6万亩。三是在农业机械化生产方面,全年累计使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亿元,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拉动农民投资约20亿元。四是交通设施方面,全年完成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5231公里,通畅率达82.6%。
  2.科技兴农能力不断增强。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费用补贴”等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技术与服务全程社会化试点示范,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和气象服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重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实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均取得新进展。
  3.倍增扶持政策不断完善。一是扶贫力度加大。新增“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县15个,新认定扶贫龙头企业55家,常规扶贫产业补助到户最高标准从每户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逐步完善;三是农业保险规模扩大。“三农”保险业务进一步拓展;四是农民工新创办的微型企业得到扶持;五是农民负担减轻。2013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逐一审核规范了各项涉农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二、存在问题
  由于受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整体下行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我区各地农民收入发展不平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助农增收产业化支撑不够强。一是农民收入主要来自种养业,增收渠道单一。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非农产业增收渠道不宽,技术、资金、管理还比较弱,带动农户致富的能力还不强。二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目前自治区级以上的龙头企业仅有189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31家。三是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农产品价格经常大涨大跌,波动剧烈,农业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加大,效益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
  (二)基础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水利设施条件落后。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我区仍有1029.3万农村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三分之一的耕地缺乏基本的灌溉条件,50%的农田水利设施存在老化失修、配套不全等突出问题。二是岩溶地区石漠化严重。石漠化地区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涉及人口较多。三是水土流失严重。因水土流失被迫弃耕的农田达12万亩,很难对农业生产提供持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四是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台风、干旱、冰冻灾害等极端天气、动物疫情及人感染H7N9流感等频发,对农业生产发展带来较大危害。
  (三)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仍然艰巨。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012年末我区贫困人口为755万人,占全区农村户籍人口的18.3%,排名全国第5位,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654元,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7.46%,占全国的58.78%。这些人口主要集中在大石山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库区,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成本高、难度大,已脱贫的群众也极易因灾害、患疾病、市场风险等因素返贫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扶贫工作中存在着扶强易扶弱难、解决温饱易扶持产业难等难点。
  (四)政府支农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政府支农项目管理模式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首先,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包大揽”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直接参与决策的程度不高,发展意愿难以得到充分体现,建成的项目往往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一些地方引进企业发展现代农业,重引进,轻扶持,没有对农民形成“带动”作用,而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甚至形成“挤出”效应。其次,项目资产权责不明,农业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突出,致使农业基础设施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相关涉农资金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涉农部门间没有形成共同协商、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的协调机制,重复投资,规模效益低下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几点建议
  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各地要紧紧围绕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按照1年起好步、3年迈大步、8年齐同步的“138”三步走战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农民增收各项任务的实施,确保农民收入倍增目标如期实现。
  (一)深化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我们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靠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尤其是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财产权等,使农民真正在法律上拥有、占有、支配、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逐步把土地承包经营作为生产要素完全推向市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转让、抵押、租赁制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的力度。一是要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农投入增量和比例均有所提高,确保各项补贴和保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二是要适当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要重视对水源保护区内土地农民的补偿。三是要积极推进整合涉农资金,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上要统筹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尽可能的减免扶贫项目的配套资金。四是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信贷、保险、企业、个人等各方面社会资本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格局。五是增加对农业灾害的扶持力度。发生禽流感等灾害时,政府要对相关产业给予扶持和保护,为农民增收提供基本保障。
  (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鼓励和推动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提高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水平;要推动发展一批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从事农业规模化的家庭农场,培育一批有科技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努力拓展农民增收的方式和能力。
  (四)加强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建设。一是要培育、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二是对从事农产品洁净包装、贮藏保鲜等初加工的涉农企业,其用电应享受农用电待遇。三是要加快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升级,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四是要加强农超、农企、农校等对接,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五要大力开展农产品展销推介、网上销售活动,扩展农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农民增收的广度和深度。
  (五)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家庭经营收入。要引进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投资农业,打造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有机农业。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环保农业和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各类项目工程,将其打造为特色产业,带动农村交通运输、商贸餐饮、旅游观光等第三产业发展,培育成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新亮点,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生产领域,从而有效地推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六)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攻坚。要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区域扶贫开发,全面推进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加大边境居民和水库移民扶持力度,要突出扶贫重点,整合力量,在项目、资金、产业发展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继续加大解决贫困地区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等方面的问题,为农民增收提供基本条件。

编辑:韦娜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