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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9月30日 09:15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
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9月1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对有关审议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报经2012年9月19日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的规定,现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旅游条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取得的主要成效,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组成人员表示同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主要有:
 

  一、要进一步打造和宣传具有广西特色的旅游精品。要继续做好科学规划,深入挖掘,突出旅游产品地域特色,把自然、历史、人文、民俗等资源整合好,打造旅游精品,优化旅游线路。要重视和研究旅游营销问题,整合旅游宣传资源,加大“美在广西”整体形象的推介力度。
 

  二、要进一步提高旅游综合执法能力。要从战略高度积极探索旅游业的管理模式,特别是探索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模式,适应“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发展需要,切实解决政出多门问题,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要进一步提升旅游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要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公路、航空等旅游交通建设的力度,逐步改善旅游公厕、旅游信息化等旅游基础设施状况。


  四、要进一步落实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要争取中央给予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更多扶持政策。


  五、要进一步加强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建设。要积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要充分发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作用,积极推动其专升本工作。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