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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区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
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意见和建议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11月30日 09:03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对我区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
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跟踪检查的意见和建议

 

  2012年11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情况,对主要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综合整理,报送有关领导参阅,转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的规定,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认为,自去年开展执法检查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把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所提升,重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诚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区食品安全状况依然比较严峻,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普遍不足,监管经费存在较大缺口,监管缺位现象依然存在,基层监管体系极不健全,检验检测资源尚未整合,制定地方性配套法规和地方标准滞后。针对存在问题,本次常委会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象抓经济建设一样来抓,逐步形成在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机制。要切实保障合理工作经费,在有效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方面要多下功夫。要正视监管力量普遍不足、基层监管体系极不健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
 

  二、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力度,在已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单位和个人责任,要加强对主要监管部门的监督,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执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履职,履职是否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和培训。


  三、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与常态化,监管信息要逐步透明化,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利于社会舆论的监督。


  四、有效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发挥优势,各有侧重”的原则,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调整和重新布局,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建设功能更加完善、机构更加合理、更具权威的自治区、市、县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并加强乡镇快检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进一步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性配套法规立法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监管空白问题,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做好立法调研,适时提出符合我区实际的地方性配套法规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完成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组建和有关工作文件的制定,尽快研制出一批切合广西实际、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
 

  六、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加大企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增强弱势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善于借助社会力量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利用舆论、网络、信息等多种手段来强化监督。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单位作用,来共同加强检测及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


  七、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评估体系的评估作用,建立食品准入制度。
 

  八、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有效举报要进行奖励。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